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审判离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通过法院审理,办理司法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未就离婚达成一致或准备吵架,一开始就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取得离婚裁定。这称为司法离婚。
为了能够在审判中离婚,必须有《民法典》第 840 条规定的理由。
一般来说,对婚姻破裂负有主要责任的配偶(有过错配偶)不能因婚姻破裂而单独提出离婚。这是因为造成婚姻破裂的人提出离婚从根本上是违反道德的,并且可能导致配偶一方离婚或驱逐离婚。
然而,在下列特殊情况下,有过错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将被例外承认。
通过诉讼离婚时,获取充分的证据比什么都重要。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对计算赡养费、分割财产、指定具有亲权者和孩子监护人等关键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发展,离婚诉讼中也出现了各种材料作为证据。但如果在取证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可能会导致不利的结果,因此需要特别谨慎。
因此,如果您正在考虑提起离婚诉讼,最好提前通过法律咨询彻底了解需要哪些证据以及如何获得证据,并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做好准备。
司法离婚根据方式和程序可分为诉讼离婚和调解离婚。诉讼离婚是指接受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是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通过法院调解程序建立离婚。
与诉讼不同,调解是在自由的氛围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各种情况,通过相互妥协和让步和平解决问题的制度。这种调解程序的优点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并友好地解决各方之间的冲突。
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您可以先向家庭法院申请调解。如果在没有申请调解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家庭法院可以依职权将其提交调解。一旦调解日期确定,双方都必须出庭,如果双方在调解阶段达成离婚协议,离婚立即成立。
调解成立后,协议的内容会记录在一份记录中,称为调解记录。调解笔录与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义务的,可以依据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另一方面,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调解日未到场,或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认为双方协议的内容不适当,调解委员会或负责调解的法官可以依职权决定更换调解。
调解不成立或者对替代调解的决定有异议的,调解程序终止,转为诉讼程序。